河南省民政厅
南阳市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和五保供养标准再次提高
2013年05月13日
来源:南阳市民政局
从
2013
年
1
月起,南阳市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
15
元和
12
元,其中城市低保月标准原则上不低于
300
元,农村低保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
1800
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
2012
年的每人每年不低于
2480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
3200
元,分散供养标准由
2012
年的每人每年不低于
1500
元提高到不低于
2220
元。一季度提高标准部分,在第二季度予以补发。
电脑版
返回顶部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民政厅
技术支持:
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