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方城县古庄店乡撤乡建镇的批复

2018年11月14日来源:区划地名处

豫民行批〔2018〕14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方城县古庄店乡设立古庄店镇的请示》(宛政文〔2018〕13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方城县撤销古庄店乡设立古庄店镇,实行镇管村体制,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此复。

 

 

                          2018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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