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罗山县政府驻地实行城市管理体制的批复

2018年12月21日来源:

豫民行批〔2016〕2号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

罗山县政府驻地实行城市管理体制的批复

 

信阳市人民政府: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罗山县城关镇龙山乡调整子路镇尤店乡部分行政区划分设宝城等3个街道办事处的请示》(信政文〔2014〕85号)和《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罗山县城区“乡改办”行政区划调整将拟设立的新城街道办事处更名为丽水街道办事处的报告》(罗政文〔2016〕11号)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罗山县行政区划做如下调整:

一、将尤店乡兴和社区、子路镇陈湾行政村划归龙山乡管辖。

二、撤销城关镇、龙山乡行政建制,对其原辖行政区域实行城市管理体制。

三、设立街道办事处的具体事宜请你市按照《河南省街道办事处设置有关规定(试行)》予以审批,并将结果报我厅备案。

此复。

 

 

                             2016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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