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509号提案的答复

2021年10月31日来源:养老服务处

豫民议〔202151号                  

 

夏先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省推广菜单式养老推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对于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加快乡村振兴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现答复如下:

一、高位推动,完善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机制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养老服务的决策部署和民政部有关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先后将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敬老院提升改造、实施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等工作纳入省重点民生实事、重大民生工程,持续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7—2019年,省政府连续三年召开全省农村养老工作现场会,2020年10月,省政府在南阳市召开了全省兜底保障脱贫工作现场会,从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积极探索农村养老新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加大投入,推动农村养老设施提升改造

2017年至2019年,省民政厅连续三年开展了以农村敬老院为重点的走访调研活动,全面掌握了农村敬老院、农村养老制度等方面的短板漏洞,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当地整改解决。2018年起,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了敬老院提升改造和安全、清洁、温暖、文化、医疗康复“五大工程”,2018年配备了14类总计近2万件消防安全、厨房清洁和洗浴设施设备,2019年全面配备了冷暖空调,2020年配备护理床和康复设施。3年中仅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就拨付3.5亿元各地政府也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改善敬老院基础设施,2018年,全省地方政府就投入乡镇敬老院改造资金13亿多元。2019年,河南省按照民政部、发改委、财政部要求,再次部署各地制定以新建和改扩建县级特困供养机构为重点的“新三年”改造提升计划,加快建成县、乡两级的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切实提高护理型床位比例,增强对失能、半失能特困老人的专业护理能力,不断夯实以特殊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为重点的农村养老体系基础。

三、多方支持,加快农村互助养老发展

近年来,我省在中央资助资金基础上增加配套资金,积极鼓励支持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整合农村养老服务资源,支持建设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服务设施7700多个。焦作武陟县以“政府+慈善+村级+个人”四级联动的“村级慈善幸福院”模式入选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健全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建立完善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机制和留守老人定期巡访制度。将符合条件的统一纳入全国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管理系统,为精准开展关爱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各地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功能和老年协会作用,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志愿服务,定期巡访,使老年人得到更多精神关爱。如信阳新县关爱留守人员的“戴畈模式”,即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对包括留守老人在内的农村居家养老进行了大胆探索,逐步形成了“党建+养老”“互联网+养老”,可操作、可推广、可持续的农村养老新模式。汝阳县的“购买服务”模式,采取政府购买专业养老服务,为农村老人提供信息平台、医嫂上门、基础理疗、吃药就医提醒、老年生活购物、生日关怀9项居家养老服务。

四、积极探索,鼓励农村养老模式创新

近年来,我省鼓励支持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探索创新农村养老服务,涌现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养老服务发展新模式,多次得到国家有关部委的认可和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如太康县创新实践的社会兜底保障“五养模式”;南阳市的兜底保障“四集中”模式;武陟县的“慈善幸福院”;许昌、洛阳、周口、驻马店等市积极探索公建民营运行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乡镇敬老院运营,在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基础上,为社会老人提供集中照护和居家养老服务,一定程度上破解了农村养老服务难题,为农村养老闯出了新路。

下一步,我厅将以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为契机,坚持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关键,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版,不断完善以兜底养老服务为基础,以基本养老服务为主体,以普惠养老服务为补充,针对不同群体的分层次、分类型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形成适合河南省情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强化县级供养机构集中照护能力。加强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的建设,确保2022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 所以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供养机构,优先满足辖区内生活不能自理特困老人和部分高龄、失能的特殊困难老人的专业照护需求。积极开展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在保障兜底功能基础上,将剩余床位向社会老年人开放。二是提高乡级供养机构集中供养水平。继续实施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大力发展护理型床位,使乡镇敬老院成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主要载体,基本满足部分半失能特困老人护理需求。并逐步将乡镇敬老院打造成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对村级互助养老设施和社会办养老院进行业务指导或开展合作,辐射带动区域内农村养老服务发展。三是推进村级互助养老设施全覆盖。坚持“村级主办、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因地制宜、自主管理、互助服务”原则,大力发展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实现服务全覆盖,为农村广大留守老年人、居家老年人提供以助餐、助娱、精神慰藉为重点内容的基本养老服务。完善上门巡访和关爱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依托村级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互助养老设施、志愿服务队伍等,在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巡访的基础上,为广大社会老年人开展巡防和居家养老服务。四是促进社会办养老机构提质增效。聚焦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重点扶持发展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服务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社会化养老机构,培育发展覆盖农村老年人普惠养老需求的品牌化、连锁化养老机构,提高养老机构对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能力。

感谢您对我省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9日

联系电话及单位: 0371-65908252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1240509_关于在全省推广菜单式养老推进乡村振兴的提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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