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73号建议的答复

2021年11月02日来源:养老服务处

豫民议〔2021〕53号                   

 

李海燕、程维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留守老年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对于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现答复如下:

一、高位推动,完善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机制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养老服务决策部署和民政部有关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成立了分管副省长任召集人的省级养老服务联席会议,2012年以来,我省先后将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敬老院提升改造、实施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等工作纳入省重点民生实事、重大民生工程,持续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7—2019年,省政府连续三年召开全省农村养老工作现场会,2020年10月,省政府在南阳市召开了全省兜底保障脱贫工作现场会,就农村养老服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经验交流。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省委、省政府和我厅也专门出台了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的文件,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各地建立健全了家庭尽责、基层主导、社会协同、全民行动、政府支持保障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   

二、加大投入,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持续实施县乡两级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从2018年起,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了敬老院提升改造和安全、清洁、温暖、文化、医疗康复“五大工程”,为全省敬老院配备消防安全、厨房清洁、洗浴、冷暖空调、护理床等设施设备14类2万余件,3年中仅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就拨付3.5亿元,各地政府也不断加大资金投入,仅2018年全省地方政府就投入乡镇敬老院改造资金13亿多元,农村敬老院兜底供养能力明显增强。2020年,按照民政部部署,接续实施以县级特困供养设施为重点的改造提升新三年计划,加快建成县、乡两级的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在满足农村特困对象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支持乡镇供养机构改善设施条件并向社会开放,积极为留守、高龄等农村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使之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加快农村互助养老设施建设,在中央资助资金基础上增加配套资金,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充分利用农家大院等,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8000多个,广泛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村留守老年人养老需求“十三五”期间,我省郑州、洛阳和焦作等7市被确定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累计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1.2亿元,用于推进包含农村在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培育支持发展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服务机构,鼓励养老机构向农村延伸居家养老服务,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应急救助等养老服务内容。

三、完善措施,提升农村医养结合水平

我省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医养结合,出台了《关于深化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发展的意见》(豫卫老龄〔2020〕4号)、《河南省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豫卫老龄〔2021〕1号),正在起草的《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河南“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都着力于从规划、政策、标准等顶层设计上推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护理型床位,2020年投入6425万元,为全省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配备护理床和康复设备,2021年再次投入5604万元支持护理型床位、康复设施设备购置等。全省敬老院均与当地乡镇卫生院建立了签约合作关系,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强化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服务衔接,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通过医养协作、外包委托、养内设医、医养一体等方式,加大医养结合力度。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政策扶持。开展省医养结合示范项目试点工作,培育一批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建设一批社区(乡镇)医养服务中心。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以老年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卫、健康管理服务,为高龄、失能老年人上门提供服务。

四、完善机制,推进农村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人才教育培训,将养老护理员培训列入河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要内容,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河南省养老护理员职业能力提升实施方案》,加大对养老院院长、养老护理员、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的技能培训力度。确定了郑州大学护理学院等5个省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遴选支持12个省级健康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基地,培养养老服务人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通过岗位补贴、以奖代补等扶持政策,加强以养老护理员为重点的人员队伍建设。

五、健全保障制度,提升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

推动建立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2019年,我省首次全面建立了高龄津贴制度,不断优化发放流程,两年共发放补贴资金29亿元,惠及约225万高龄老年人;建立了针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人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一些地方还探索建立了养老护理补贴制度。积极推动各地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采取上门探视、电话问询、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等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服务,并将全省留守老年人基本情况纳入全国留守老人信息管理系统,运用大数据分析老年人需求,提供精准服务信阳新县箭厂河乡“戴畈养老模式”,以“党建+养老”“互联网+养老”为引领,以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为重点,进行了大胆探索,逐步形成了可操作、可推广、可持续的农村养老新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借鉴、吸收意见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政策保障。推动出台《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和《河南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紧密结合我省农村养老工作实际,完善农村养老服务配套政策、标准,鼓励支持各地不断探索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模式。二是增加设施供给。持续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在保障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积极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充分利用闲置的校舍、民房等资源,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和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增加农村互助养老设施和服务供给,为农村广大留守老年人提供互助养老服务, 并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作法三是完善关爱制度。以困难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为重点,继续完善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健全留守、空巢老年人巡访关爱服务体系,依托村级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互助养老设施、志愿服务队伍等,不断完善上门巡访和关爱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四是加大康养服务人员培养。开展好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河南省选拔赛,组织参加全国技能大赛,提升养老护理员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  

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29日    

联系电话及单位:0371-65908252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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