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对省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第616号建议的答复
2021年11月02日来源:
豫民议〔2021〕60号
曹辉、徐海照、井云杰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养老体系建设,服务老龄化社会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省是人口大省,也是老年人口大省。省委、省政府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连续多年将养老服务列入省重点民生实事,将养老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列为重点专项规划。省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的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发展。
一、加强经济保障和社会保障
省委、省政府出台《河南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方案》,要求稳步增加养老财富储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企业财富积累与合理分配。同时,要求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养老待遇合理调整机制,扩大覆盖面,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健全老有所医的医疗保障制度,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我省在开封市探索开展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重点解决失能人员长期照护保障需求。
二、持续强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将“家庭赡养与扶养”作为专章,注重强化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同时,加快建设社区居家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制。省民政厅连续四年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在全国率先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作为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内容,下达近30亿资金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为全省敬老院配备了烟感报警、视频监控、智慧用电监管、紧急呼叫系统和厨卫设施、冷暖空调、护理床等14类2万余件设施设备,推进以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建设。建立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逐步拓展养老服务范围。全省建成养老机构和设施1.4万个,养老服务床位达53万多张。建成居家智慧养老服务平台74个,入网服务老人403万人。太康县“五养模式”、南阳市“四集中”模式、新县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等农村养老模式和兰考县敬老院提升改造、西平县中心敬老院公建民营等经验在全国推广。
三、积极推动老有所为
我省各级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河南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方案》等,积极创造老有所为的就业环境,鼓励和支持老年人组织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推动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广大老年人积极参与社区自治、养老托幼等互助服务,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积极发展老年大学,健全办学网络,拓展办学内容,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实现老有所为。
四、统筹推动养老产业发展
支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会同相关部门推动落实养老机构用地、税费优惠、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扶持政策。建立了民办养老机构补贴制度,在全国较早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实施同等补贴政策。吸引了首慈、寸草春晖等一批国内外知名养老服务品牌进入河南养老市场。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模式,丰富养老消费业态。积极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汉江经济生态带等战略,发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兴业态。3个单位被确定为全国森林康养试点。积极研发老年用品产品,开展康复辅具社区租赁试点,29个单位被确定为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示范街道(乡镇)、示范基地。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你们的建议,加快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相关保险、福利和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二是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三是实施发展老年大学行动计划,到2022年,县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四是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鼓励支持养老产业与我省重点战略和相关产业链条融合发展,丰富养老服务业态,推动市场提质扩容。
感谢你们对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7月1日
联系电话及单位:0371-65906376 河南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