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0279号提案的答复
2022年08月15日来源:养老服务处
民盟河南省委会、民革河南省委会,李蕾委员、苏公瑾委员、郑茜委员、王玉桥委员、程芳委员、李明煜委员:
贵委及李蕾等6位委员提出“关于智慧养老背景下推进我省社区居家养老的提案”“关于创新我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的提案”“关于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提案”“关于发挥社区优势服务家庭养老的提案”“关于我省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打造智慧养老服务体系的提案”“关于加快我省社区养老进度的提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的提案”“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等均是涉及社区居家养老方面的提案。经认真研读各提案,深刻感受到你们对当前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尤其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分析透彻、切中要害,所提的建议符合我省实际、可操作性强,对研究制定我省养老服务政策措施,做好我省养老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按照省政协将提案并案办理的要求,经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养老服务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注重建章立制,强化政策引领
近年来,我省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将养老服务摆在重要位置,在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中,省委书记楼阳生牵头领办“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省民政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民政部工作要求,注重“把体系架构起来,政策制定出台,目标任务衔接国家要求”,积极搭建“一条例一规划一意见和若干配套措施”的政策框架,省人大审议通过了《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省政府发布了《河南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初步形成了富有河南特色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好养老服务设施
一是从资金投入上不断加大。近年来,累计下达近40亿元补助资金,推动全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争取资金9318万元,将郑州、洛阳纳入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投入1780万元支持平顶山市和17个县(区)打造安全管理标准化示范市(县、区);安排补助资金7132万元支持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建设;2021和2022年共列支省级彩票公益金6300万元支持2万户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二是从设施建设上多渠道补齐。省委、省政府两办出台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每个街道有1处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嵌入式养老床位不少于50张;每个社区有1处养老服务场所。要求各地将民政部门纳入各地规委会,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统筹考虑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确保今后的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四同步”。鼓励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闲置的非商业区公有用房、培训疗养机构搁置用房等存量国有资产用于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从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方便老年人日常出行、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等六个方面,提升社区为老服务能力和水平。截至2022年6月底,全省建设6926个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和656个街道养老服务设施。2021年,全省43个社区获得“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称号,57个社区获得“河南省老年友好型社区”称号,通过多渠道、多管齐下,努力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便捷生活圈。
(三)深化医养结合,加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一是完善医养结合工作机制。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卫健委、民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印发《关于深化医养结合促进健康养老发展的意见》,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单位评估。二是推动医养多种形式融合。积极鼓励和引导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作协议,结为定点对口服务单位或医养联合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协调医疗卫生机构为签订协议的养老机构提供持续、综合的医疗康复护理服务。目前,我省养老机构中能够以不同形式开展医疗服务的占比近80%,全省新建和正在规划中的规模型养老机构一般都是医养结合型。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对医疗机构开办养老机构的,全面落实国务院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决定,实行备案制。引导专业化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对接,强化老年疾病预防、诊治、康复和护理体系建设,建立稳定高效的转介机制和健康支持体系,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医养结合服务。三是逐步探索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按照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主要负责改善小区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宜居环境;民政部门主要负责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近年来,争取资金9318万元,将郑州、洛阳纳入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两市启动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2021年和2022年共列支省级彩票公益金6300万元支持2万户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并纳入2022年省重点民生实事。
(四)突出专业化,建强配齐养老从业队伍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2022年6月,省民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在构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养老服务人才使用制度、健全养老服务人才评价制度、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要求。二是加强养老人才队伍技能培训。随着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围绕养老健康照护培育“河南护工”品牌,我省印发河南省养老护理员职业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确定郑州大学护理学院等5个省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会同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确定了12个省级健康养老护理教育培训基地,承担健康养老护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任务。洛阳市、新乡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开展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资金中预留专项资金用于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许昌市举办两期家庭照护者培训,普及老年人居家护理知识,增强家庭照护能力。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2021年度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和安宁疗护培训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培训老年医学专科医生、护士201名,培训安宁疗护专业人才55名。组织实施2021年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培训医养结合机构管理人员及医生、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3351名。三是提升养老护理职业认同感。省委、省政府两办出台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围绕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引进、评价、待遇、使用等环节,制定有吸引力的人才政策,落实入职补贴、免费培训、定向培养、工龄补贴、子女就学、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待遇。全省积极组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做好与职业资格证书的衔接,打通养老护理员职业晋升通道。郑州市按照工作时长1年以上、5年以上、10年以上分别给予每人每月补贴100元、150元、200元;焦作市、漯河市根据初级、中级、高级职业等级,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元、100元、150元岗位补贴。
(五)建立家庭养老大数据,打造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一是建设供需发布平台。省民政厅建设养老设施供需发布信息平台,全力打造智慧养老服务地图。在“河南政务服务网”的“民政业务板块”中增设养老机构备案及供需信息发布等,实现全省所有养老机构网上备案。积极对接河南信用平台、省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省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签章系统、资源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等,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养老机构审批线上“一网通办”的便捷模式。二是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按照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财政支持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2020年、2021年,省财政厅、民政厅联合实施三批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实现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在省辖市级层面全覆盖。2022年省政府又将“推动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老年人入网人数达到1000万以上”列为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之一,截至2022年7月,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老人入网人数已达1410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三是打造“指尖”养老服务。目前,所有上线的养老服务平台,均具备了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购等“五助”基本服务内容。老年人及家属可以通过热线电话、手机APP等,进行可视化“点餐式”服务选取,平台根据老年人基本信息、历史点单分析等精准推送服务内容,实现养老服务的高效便捷。将实时监控、智慧用电、消防报警、食品安全、视频交互会议等接入全省民政应急指挥调度平台,对所属辖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有效监管,切实提高行业监督管理水平和效率。对养老服务资金分配和使用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切实提升全过程、高质量的服务水平。
(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水平
通过深化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放开市场准入,降低从业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对社区内的养老机构全部实行备案制,逐步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实现“一网通办”,努力让申请人办理备案手续全部互联网化,做到“一次不跑”。破除养老服务支持政策双轨制,在全国较早实行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享受同等财政补贴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热情高涨。鼓励本土养老机构打开大门,让社区老人共享专业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务料理、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激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领域内生发展动力,各地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认真落实运营补贴、养老护理员培训、税费减免、政府购买服务等各项扶持政策,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注重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支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使民间资本成为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补充力量。
(七)弘扬传统美德,大力营造敬老爱老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尊老养老助老浓厚氛围。深入宣传《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持续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尊老敬老传统美德。积极推动把敬老养老助老纳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考评,大力弘扬孝道文化,大力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提倡老人自养。充分发挥和利用活力老年人资源,按照《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要发扬邻里互助的传统,提倡邻里间关心、帮助有困难的老年人;鼓励慈善组织、志愿者为老年人服务;倡导老年人互助服务”的规定,积极探索建立健康老人参与志愿服务的工作机制,动员老年人开展互助服务,提倡低龄老人组建志愿队伍,为高龄老人提供服务。同时,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领域积极开展“三社联动”,引导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协同开展为老服务,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
(八)借鉴外省市先进做法,破解居家社区养老难题
我省高度重视社区居家养老和智能化养老工作,多次组织不同梯次的人员到发达省份考察学习。充分参考借鉴广东、山东、山西、甘肃、天津、上海等20余个省、市先进做法,如山西省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431”工程,吉林长春“文养结合”服务等。我省结合实际,提出养老服务设施“五个一”建设工程目标任务。即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每个街道建成1处综合养老服务设施,每个社区建成1处养老服务场所,实施不少于1万户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动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老年人入网人数达到1000万以上。与此同时,鼓励发展嵌入式养老机构,支持养老机构向社区居家延伸,在社区发展连锁点,如我省爱馨养老、晚晴等机构向社区老人共享专业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如安泰养老在1年内就运营发展30多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寸草春晖、中民惠康、首慈等一批国内知名养老服务品牌进入我省社区养老市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厅将针对贵委和诸位委员提出的宝贵建议,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豫佳河南”服务品牌,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
一是完善一套法规政策。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在总结郑州经验基础上,形成全省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框架、政策、制度、标准”体系。扎实做好《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的宣贯实施,出台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财政支持、保险金融支持、人才发展、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措施,构建支撑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体系,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是补齐一批设施短板。督促各地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机制,对存在应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缩建、不建、停建、缓建等问题的项目,整改到位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确保新建小区全部按标准配建。盘活非商业区闲置公有产权用房、培训疗养机构搁置用房、空置公租房等存量国有资产,完善老年餐饮、娱乐、教育等功能,支持吸引市场主体举办嵌入式托老机构,探索推进老旧小区成片区改造,整合公共空间资源,补齐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实施县、乡特困供养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兜底保障服务。
三是提供精准便捷的基本养老服务。按照“以大带小、延伸居家”模式,引导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辐射带动社区,立足日间照料、集中托养,延伸居家上门服务。建立线上线下两个平台,通过线上平台精准掌握老年人需求,通过线下平台整合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助行等服务。抓好社区养老服务标准的推广和应用,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诚信、规范运营。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支持基本养老服务发展。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完善县乡村三级衔接的养老服务网络,探索农村居家养老模式,发展普惠型和互助性养老。
四是培育能力过硬的专业人才队伍。紧密围绕“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持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职业技能培训,打造“河南护工”品牌。将从业人员资格认定作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重要因素,督促配备与服务运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制定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政策,提高生活待遇,定期组织开展技能大赛,切实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
五是壮大多元参与的养老服务市场。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力度,积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扶持一批综合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机构,打造一批知名度高、影响力强的“豫佳河南”服务品牌。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鼓励相关行业市场主体投资兴办养老服务业,开发康复辅具等养老产品,为社区居家养老提供优质服务供给。
感谢贵委和诸位委员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