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0976号提案的答复
2022年09月12日来源:养老服务处
王丽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河南养老政策的提案”收悉。您关于“加强失能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支持政策”“加大对独生子女60岁以上老年人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不同层次的生活、文化、精神抚慰需求”“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完善医养结合政策”的五个方面建议,很有针对性,对完善我省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结合我厅工作职能和河南实际,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党史学习教育期间,省委书记楼阳生牵头领办“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22年省委、省政府又将“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为2022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强力推进。省民政厅等部门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2021年以来,我省加强养老服务顶层设计,积极搭建“一条例一规划一意见和若干配套措施”的政策框架。《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已经于2022年7月30日出台,省政府发布了《河南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着眼2022、2025、2035年等重大时间节点,衔接国家要求,明确居家社区养老“三步走”目标,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每个街道有1处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社区有1处养老服务场所,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特困供养机构。制定包括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置移交、建设管理、规划和用地保障、城镇老旧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综合监管、保险金融支持、社区居家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开发性金融支持等一系列保障政策,养老服务要素保障更加有力,养老服务“四梁八柱”政策框架初步搭建形成。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2021年底,以省委、省政府两办名义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将“建立完善人才保障体系”作为六大任务之一,要求加强人才培育、落实人才待遇、发挥人才作用。2022年,省民政厅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在“十四五”期间培养培训养老服务人员15万人次以上,养老机构院长和养老护理人员培训上岗率达到100%,每千名老人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积极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省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关于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目标任务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全年培训养老服务人员5万人次,新增养老技能人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社会工作者3.4万人。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评价取证工作,引导养老服务企业申请评价备案,备案成功后与多家养老机构签订委托评价协议,达到“一人多证”的效果。
(三)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省民政厅成立了养老服务高品质发展“8+1”工作专班,发挥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牵头协调作用,坚持横向联动、纵向推进,会同成员单位从养老设施供地保障、设施建设、财政金融支持、项目谋划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措施,保证年底“实现每个街道有1处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嵌入式养老床位不少于50张;每个社区有1处养老服务场所;对不少于1万户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推动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老年人入网人数达到1000万以上。”截至7月底,以2021年底街道和社区为基数,7334个社区的养老服务场所、673个街道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均达到100%。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方面,已经完成3550户。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老年人入网方面,省辖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已入网1410万人,提前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四)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支持政策。一是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满足特殊老人需求。修订我省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等6大类23项目录纳入购买范围。在洛阳市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居家照护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每月不少于4次、7小时的“六助”和康复服务,收到较好效果。二是延伸居家养老内容,提供菜单式服务。撬动市场资源配置杠杆作用,引导市场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争取省财政列支770万支持30家重点家政服务品牌企业发展,坚持试点先行,推动家政提质扩容,培育一批为老服务的家政企业。向全省总结推广老年配餐厨房集中配送有效做法,郑州市金水区1家运营企业的4个配餐厨房负责配送73个小中心和小区服务站,日送餐最多达到3500份。鼓励洛阳、许昌、商丘等地建设专业老年人助浴中心,配备流动助浴车,缓解助浴难题。支持养老服务公司先后在焦作市试行提供轮椅、助行器、护理床等低偿租赁服务,在洛阳市开发陪护、代购、巡访关爱等服务套餐,着力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多样化需求。三是鼓励医养康养结合,创新家庭医疗服务。通过出台政策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设施、乡镇卫生院与乡镇敬老院“两院一体”发展模式,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管理办法、服务规范和上门医疗护理服务政策,探索建立长期护理、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支持郑大五附院在郑州市二七区构建“1+12+N”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开展了线上服务与签约、巡诊、上门、居家照料等医康养一体化线下服务。四是注重老有所乐,丰富精神生活。社区养老设施开设老年课堂、老年大学,成立文体组织,满足老年人情感需求,将“老有所为”与“老有所养”结合起来,全省发展50792支为老志愿服务团体,老年志愿者185.8万人。
(五)多举措降低养老服务成本。近年来,省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采取购买服务、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措施,不断降低养老服务运营成本,鼓励和支持养老服务行业发展。落实民政部联合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从2019年6月1日到2025年底,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总额,免征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省民政厅将康养产业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十四五”养老专项规划。促进“养老+”产业融合发展,实施金融支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紧抓国家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机遇,全力以赴加快推进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申报工作。截至6月10日,各地上报融资意愿公办项目209个,拟投资总额超过116亿元,拟融资72亿元;在审项目19个,拟贷款48.1亿元。已通过金融机构评审项目4个,贷款额度7.8亿元,其中2个项目已放款1亿元。
(六)加大对独生子女60岁以上老年人政策倾斜力度。一是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计划生育特殊老年人优先享受机构养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开展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河南省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修订)》,明确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重点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等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三是为失独老人开展常态化心理辅导、家庭创伤治疗。自2018年起,全省持续开展“一有七中心”规范化社区创建工作,“一有七中心”规范化社区建设要求每个社区必须有卫生服务中心,搭建了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服务的平台,截至2021年底全省累计建成“一有七中心”规范化社区3500个。下一步省民政厅将持续推进“一有七中心”规范化社区建设,夯实社区服务阵地,鼓励社区利用卫生服务中心为居民尤其是失独老人开展心理辅导和家庭创伤治疗。四是探索开展上门关爱服务。根据《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我省郑州市、洛阳市入选2021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开展了包含独生子女失能半失能家庭老人上门巡访关爱项目,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七)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提供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养老服务。一是优化营商环境。逐步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实现“一网通办”,努力让养老机构申请人办理备案手续全部互联网化,做到“一次不跑”。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热情高涨,一批国内知名养老服务品牌进入河南社区养老市场。二是鼓励养老机构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鼓励养老机构向社区老人共享专业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务料理、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持续激发养老市场活力。三是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设施建设。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方式,通过无偿、低偿使用养老服务用房开展普惠养老服务。洛阳市老城区、洛龙区采取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全过程承包)方式,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又缩短项目建设到投入使用的周期。四是注重示范试点带动作用。今年,省民政厅起草了《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养老服务品牌单位申报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计划2022年培育评选出10个左右省级养老服务品牌。目前,省民政厅正在指导各地进行申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深化品牌意识。五是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各地积极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服务,构建了多方参与的居家养老服务格局。六是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完善医养结合政策。2021年我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组织开展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建设,分两批确定示范项目建设单位83个,下达奖补资金3.9亿元,着力打造了一批综合能力强、社会效益好、群众满意度高的示范性医养结合机构,通过试点引领,促进医养结合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吸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河南养老政策,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发挥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研究解决养老服务工作重大问题,部署实施养老服务改革创新重点事项,按有关规定督促检查养老服务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推动各相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养老服务整体发展。
二是健全完善法规制度。提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我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精准服务响应、提高服务供给能力和便利化、可及化水平都要有明确的政策保障。全面实施老年人能力评估,精准增加服务供给,继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让全省的养老机构都“挂星”经营。
三是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积极谋划基本公共服务内容,规范评估、托养、健康、助餐等服务功能,发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咨询、文娱、日间照料等作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将服务项目制度化、常态化,比如定期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定期开展养老服务培训,增强居家护理能力,推行“养老顾问”制度,宣讲养老服务政策,推荐转介服务资源。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联合省财政厅制定2022-2025年分批支持17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区和156个县(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联合省国开行落实开发性金融支持养老服务政策,对养老项目给予25年的中长期贷款。动员各地抢抓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的政策机遇,谋划项目,融资支持。
五是推动提升产业发展活力。进一步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竞争力、品牌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企业。促进老年用品产业发展,支持企业积极开发老年人康复训练及健康促进辅具等老年用品,培育发展老年教育等多元化服务业态。加快搭建全省互联、上下贯通的养老服务工作信息平台,发展智慧养老院,推动养老机构智能化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与管理、护理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体系建设。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