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的通知
2016年04月29日来源:
豫民文〔2016〕14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民政局、党委组织部:
为进一步解决社区行政事务多、检查评比多、会议台账多、不合理证明多、挂靠机构牌子多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社区负担,提升社区治理和为民服务水平,根据民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推进我省社区减负增效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确定社区工作事项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有关规定,以省辖市、省
直管县(市)为单位制定社区“两委”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建立工作机制,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属于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应由社区协助的事项,应当为社区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社区承担的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经济创收等任务指标,以及社区作为责任主体的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等事项,原则上一律取消。
二、认真规范社区考核评比活动
省直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举办的面向城乡社区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河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为单位对社区工作实行综合考核评比,建立统一的考核评比指标体系,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指标一并纳入,一次性实施,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比活动。建立以社区居民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评价标准的社区考核机制,取消对社区的“一票否决”事项。
三、全面清理社区工作机构和牌子
根据社区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对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进行规范清理,原则上能整合的一律整合,能取消的一律取消。社区办公场所对外只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牌子以及“中国社区”标识。社区办公场所内部功能场所可根据其主要功能或通用功能悬挂标识牌,农村社区可以在内部设置集体经济组织的标识牌。各职能部门和单位不得以是否设机构、挂牌子作为考核社区工作的依据。
四、切实精简社区会议和台账
大力压缩基层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职能部门要求社区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按照“能并则并、能简则简、能撤则撤、去粗存精、去虚存实”的原则,大幅减少各职能部门针对社区的各类台账和材料报表,整合内容重复、形式雷同的材料报表。
五、规范社区印章管理使用
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为单位制定社区印章使用范围清单。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且社区有能力提供证明的,方可使用社区印章。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证明核实事项不得要求社区出具证明。要建立健全社区印章使用审批、登记、管理等制度。
六、大力整合社区信息网络
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层面统筹推动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将部署在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各类社区信息系统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迁移或集成。规范各类业务应用系统与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的共享范围、共享方式和共享标准,实现数据一次采集、信息资源多方共享。有效简化办事程序,将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实行“前台
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办理”。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应用,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和实时比对,将各自形成的鲜活数据,汇集成完整、准确和具有时效性的大数据,为提出策略、制定政策,实现社会治理服务的精准化提供依据。有序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大力发展社区电子商务,推动社区养老、社区医疗、社区物业设备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升级,广泛吸纳社区社会组织、社区服务企业信息资源,逐步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等社区服务信息资源集成,构建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
七、不断增强社区服务能力
推进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服务功能,完善服务阵地和服务网络,壮大党员服务队伍,创新服务载体,健全服务制度,为居民提供便捷优质高效服务。建立健全基层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资金来源和数量,拓展购买服务领域和范围,规范购买服务程序和方式,将适合采用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益性、专业性、技术性服务交由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担。通过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利用社会专业组织机构、专业社工为居民提供更加多元、专业的服务。积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加快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社区的平台作用、社区社会组织的载体作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骨干作用,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联动机制,激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的活力,不断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有条件的地方,要整合资源,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置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集中为周边社区居民办理行政事务、提供公共服务。
八、加强组织领导
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要在各市、县(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民政、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参与,共同抓好落实。把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市、区)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民政、组织部门要将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在深入调研摸排的基础上,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组织实施,争取2016年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取得初步成效,2017年初步建立健全社区减负增效工作长效机制。
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将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督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民政、组织部门也要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明察暗访、推动落实。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民政、组织部门要及时将开展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情况,报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
河南省民政厅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