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10536号提案的答复

2023年09月15日来源:

豫民议〔2023〕49号 


王晓辉委员:

    提出的“关于提升社区管理水平推进城市建设的提案”收悉。您在提案中提出的相关建议,切合实际,对推动我省社区治理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社区建设有关情况

(一)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我省加强顶层设计,修订了村(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制定了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编制了“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协商、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备,有力地推动了自治、法治、德治、数治融合发展。

(二)社区投入持续增加。我省高度重视社区建设管理工作,持续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不断优化支出结构,2020年以来,在落实基层党组织长效保障机制、改善社区居民人居环境、提高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保障水平、推动农村危房改造、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中筹措资金226.32亿元,为全省城乡社区治理提供资金保障。同时,推动落实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供暖、水电、燃气价格、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优惠政策。

(三)阵地建设不断加强。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指导各地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合理确定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布局,按照“一老一小”和残疾人优先的原则,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规划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保障社区办公和服务条件。省民政厅自2018年以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有七中心”规范化社区创建工作〔“一有:有坚强的党组织、民主的自治组织(居委会)、广泛的社会组织;“七中心”:完善的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综治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儿童服务中心和志愿服务中心。参加创建的社区要按照组织建设规范化、阵地建设规范化、工作机制规范化、队伍建设规范化、信息管理规范化的要求进行创建,每个建成社区要确保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建成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按户数计算不足300平米的,按不少于300平方米)设置。截至2022年底,累计建成规范化社区4500个,占比61.4%。通过规范化社区创建,推动各地加快建立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覆盖率达到86%。

(四)社区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一是社会救助作用发挥更加充分。近年来,我省持续强化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先后出台了《河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等政策性文件。根据《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我省低保工作遵循“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原则,县级民政部门统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低保工作,乡镇(街道)承接县(市、区)按程序委托下放的低保审核确认权限,村(居)委会协助做好低保相关工作。2022年全省低保人数新增19.5万人,退出32.7万人,较好实现了“应保尽保,动态管理”。二是推动出台《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河南省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做好“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社区适老化改造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2021年以来,郑州、洛阳、鹤壁先后争取到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支持,重点对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并提供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我省先后确定了许昌、焦作等8个省辖市作为省级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投入资金约1.6亿元,对3.3万余户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2022年,省政府将社区和街道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重点民生实事强力推进,鼓励各地建设连锁化、标准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失能照护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多样化、多层次的基本养老服务。截至2022年底,实现全省7334个社区和673个街道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培育了孝之源、禧仁等一批本土连锁养老服务企业。三是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近年来,省卫健委推动出台《河南省“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和全民健康规划》《河南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对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建设作出了规定。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7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300家,在职工作人员3.6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1万人,医师1.3万人,注册护士1.4万人,设置床位2.1万张,有效满足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需求。2019年以来,我省以“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为抓手,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就医环境明显改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五)社区社会工作蓬勃发展。全面推进社工站建设,基本形成了以基层社工站为依托的县、乡、村三级社工服务体系,建成6个市级社工中心、82个县级社工总站、1507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3047名。全省社会工作人才超过4.9万人,其中持证社工1.8万人,近4年增长一倍多,15名社会工作者获评高级社会工作师。登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570家,增长超过一倍,实现省辖市社工机构全覆盖。创新性开展“社会工作共学活动”,累计举办网络课堂45期,143位专家学者、管理精英、资深社工参与授课。推动社区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置社会工作人才。

(六)社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出台《关于加强全省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选人聘用、教育培训、日常管理、激励保障等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社区工作者招的好、能留住、有奔头。按照文件要求,社区工作者通过依法选任、招聘选用等方式配备。其中招聘是由县(市、区)根据工作需要,统一组织招聘选用的人员,招聘选用工作由县(市、区)组织、民政(社区治理)、人社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截至2022年底,全省社区工作者共有31.6万人,其中城市社区工作者7.1万人,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城市社区工作者数量达到12.7人(按照“七普”数据中我省2021年末城镇常住人口5579.0万人计算),农村社区工作者24.5万人。2021年以来,省民政厅组织省级示范培训4期,参训700多人。各地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培训1221期,累计培训638083人次,全面提高村(居)委会干部和社区工作者能力水平。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提升党组织领导的自治强基、法治保障、德治教化、数治支撑“四治融合”水平,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共同体,实现社区治理效能凸显、社区服务居民有感,为推动全省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社区治理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确保社区治理政策举措落地落实。建立社区治理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综合运用实地观摩、互查互比、遴选试点、专题调度、约谈通报等方式,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

二是进一步优化城乡社区服务。落实河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确保“十四五”末主要指标如期完成。优化设施布局,逐步实现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推进社区设施适老化、适儿化和无障碍改造,不断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空间布局;着力打造一批高水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动社区卫生工作高质量发展。建立居民需求清单、社区资源清单、服务项目清单,完善服务统筹、接诉即办、政府购买服务、服务评价、自我服务、动态监测等“六项”机制,强化为民服务、便民服务、安民服务“三项”功能。

三是进一步建强社区工作队伍。积极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到城乡社区任职,力争到“十四五”末,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数量不少于18人。实施社会工作培训计划,提升驻站社工和社会工作行业管理能力。开展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和督导人才选拔培养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源源不断为社区治理输送专业人才。落实《关于加强全省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岗位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动态调整和职业成长机制,抓好招聘选用和日常管理,让社区工作者“进出有通道、履职有考评、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

四是进一步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按照《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和指导部分地市积极争取国家试点。继续鼓励各地建设连锁化、标准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失能照护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等多样化、多层次的基本养老服务。持续开展适老化改造,推动开展普惠性的社区老年食堂服务,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多样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不断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策,提升居家社区养老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我省社区治理工作的关心,并希望一如既往支持民政工作!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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