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87号建议的答复

2023年09月15日来源:养老服务处

豫民议〔2023〕58号


黄锦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以公办为主体,完善多层次养老和医疗体系”的建议收悉。建议很有针对性,对推进我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按照我厅职责,经过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河南是老年人口大省,截至2022年末,60岁及以上人口1862万,占常住人口的18.86%,处于老龄化加速上升阶段。自2021年省委书记楼阳生在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牵头领办养老服务工作以来,各市成立了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领导机构,市、县、街道、社区书记具体推进,在全国首创“五级书记抓养老”的领导体系。省民政厅成立了养老服务高品质发展“8+1”工作专班,从养老设施供地保障、设施建设、财政金融支持、项目谋划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加快建设符合我省实际的养老服务体系。截至2022年9月底,全省673个街道已全部覆盖建设综合养老服务中心;7334个社区已全部覆盖建设养老服务场所;157个县(市、区)均至少有1个以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供养机构;1859所乡镇敬老院全部完成了改造提升。

一、关于增加政府投资,加快推进公立养老院建设方面

(一)持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19年,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出台了《财政支持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着力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体系,提出6大类24项具体措施。2019-2022年,省财政按照1000元/平方米和3000元/张床位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市县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22年,我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河南省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 (修订)》,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行为,指导各级民政、卫健和人社等相关部门根据购买服务目录清单,编制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保障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人员培养等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发展。2023年,我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财政支持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将财政支持政策范围由原来的“城镇社区”扩大到包括农村在内的所有“居家社区”,做到“覆盖城乡”全体老人,推动城乡养老协同发展。

(二)加快城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建小区抓配套移交。制定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移交管理办法,明确新建小区配套养老设施流程,要求新建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未按规定移交的,暂缓办理居住区的不动产登记,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联合惩戒。联合住建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清理整治,解决“应规未规、应建未建、应交未交、交而不用”问题。老旧小区重改造提升。将养老设施配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盘活国企宾馆、邮政局闲置办公楼、社区闲置用房等资源用于社区养老服务,盘活闲置房产资源69.6万平方米,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场地有限、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难的问题。街道层面建服务网络。同步推动街道建设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逐步构建起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三)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持续实施养老服务项目。我省在已经连续10年对乡、村养老设施建设、提质的基础上,接续实施了县级特困供养机构建设三年行动、敬老院提升改造达标工程,有条件的地方对村级养老设施进行了改建,农村养老服务硬件基础进一步夯实。根据农村老年人口多且居住分散的实际,建立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满足农村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有效保障了农村特困、高龄、空巢、留守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二、关于健全政府监管机制,规范民营养老院管理方面

近年来,我省用标准化作为引领,实现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健全政府监管机制,规范民营养老院管理。我省严格执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质量、从业人员技能评价、老年人健康能力评估、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适老化产品等方面国家标准。同时,制定完善我省养老服务地方标准,已发布了《养老护理员等级规定及服务规范》《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老年人健康能力评估》《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规范》《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规范》7项地方标准。

我厅将2023年作为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对全省养老服务监管制度建设、机制运行、能力提升、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要求各地民政部门针对养老服务监管工作短板弱项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切实提升本地区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推动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持续推进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落地。全面推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信用监管。深入推进养老服务政务公开和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宣贯落实《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健全完善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对措施,持续排查整治养老机构各类安全隐患和欺老虐老行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高品质发展,推动形成与人口老龄化、城镇化、现代化河南建设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推进运营服务提质。在已实现每个街道、社区都有一个养老服务设施的基础上,将全面提高街道、社区养老设施运营率,推广“以大带小”、连锁运营等模式,促进健康运营。对已建成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强化管理,保证正常运营,重点开展以生活照料、康复护理为主的照护服务,坚持普惠养老与市场经营相结合,在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承担兜底保障任务的前提下,支持其以市场化手段承担半失能老人照护业务,完善照护功能,提高运营能力。

(二)促进服务设施延伸。继续落实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政策,开展既有居住区配建养老设施排查和规范行动,对新增街道、社区和新建小区同步配建养老设施。充分发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功能,依托五社联动,带动普惠服务进社区进家庭,依托智慧养老平台,完善服务网络,优化运营模式,丰富“订单式、菜单式”等居家养老服务功能。积极发展公办养老机构和普惠型养老服务,强化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兜底保障,推动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改造提升,持续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加快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

(三)拓宽养老服务市场。将养老服务持续纳入经济大盘,强化项目意识,加大项目储备,加强养老重大项目谋划。深化银企对接,统筹使用财政资金、福彩公益金、专项债、普惠养老再贷款等,发挥政府平台优势,用好金融工具,用活市场机制,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形成投资合力。

感谢你们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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