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对“流动儿童”咋关爱? 漯河市民政局联手19个部门精制“方案”出台!

2025年04月10日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谷远 寇志强

近日,漯河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等19个部门,联合印发《漯河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是漯河市首个关于流动儿童关爱服务的文件,从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发展保障等6个方面梳理了20项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有效推动漯河市流动儿童均等享有高质量权益保障和关爱服务。

何谓“流动儿童”?是指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城市中心城区的市辖区之间异地居住或生活的除外)。流动儿童是伴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口流动性增大出现的群体,截至今年3月底本市已监测摸排流动儿童总量近1万人。让流动儿童在城市中得到公平对待,感受温暖与关怀,不仅关乎孩子的童年,更影响着他们的人生轨迹和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方案》明确到2026年,全市流动儿童相关政策制度要更加优化健全,关爱服务工作更加精准有效,重点领域惠民措施更加平等均衡,儿童信息台账更加精准,基层基础更加坚实牢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到2035年,全市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关爱保护体系全面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加均等优质,流动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方案》提出,加强关爱服务促进健康成长,从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加强精神文化生活、开展城市融入服务4个维度加强对流动儿童及其家庭的关爱支持;为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流动儿童家庭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发放租赁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儿童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对有需要的流动儿童提供心理健康筛查,符合条件的纳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范围。

《方案》要求民政、教育、公安、卫健、残联等部门要加强流动儿童定期监测摸排和数据比对共享,特别是对监测摸排发现存在家庭生活困难、自身残疾、监护缺失、流浪、心理和行为异常的流动儿童,以及主动提出救助帮扶需求的流动儿童,要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优化落实教育保障政策、推进完善卫生医疗保障措施、织密织牢基本生活保障网、加强关爱服务促进健康成长等具体举措,加强关爱服务,强化信息保护,切实保障流动儿童合法权益。


电脑版 返回顶部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南省民政厅

技术支持:大河网